读了甲华堂理事廖铭安的《星洲·沟通平台·谁说跪是一种欺辱?》,觉得他的一些意见值得商榷。 廖文提出的其中一个论点是:“跪拜之礼流行于世界上文明古国……”,既然指的都是“古国”,即使流行也是久远的礼仪,如今这些区域那还有实践?也是中国传统的跪礼,又那有复古的必要?学生行跪礼并没有什么实质意义,若固执要实行,也只流于形式。现代教师的修养与素质已不比当年,主要工作只是向学生灌输知识而已,表示“尊师重道”、“一日为师终身为父”也不至于要行跪礼吧?
行跪礼与现代“人人平等”的普世价值观有悖,现代人那可随便对人弯下膝盖的?封建时代,臣民都要向君主行跪礼,当今民主社会那还来这一套?下跪如同战败了向敌人“屈服”、“求饶”,如同被日军砍头颅者,也有因做了重大的错事,脚软求人宽恕,下跪叩头认错,或宗教信徒向神灵下跪膜拜;私会党头目也常要为彰显自己的威严要党徒臣服跪拜。一般人又有什么下跪的理由?要别人下跪是否太霸道了?
此外,谁应该是下跪的对象?除了父母、老师,还应该向那个行业的人下跪?是否也该向政府首长下跪?谁可跪,谁又不可跪?如何画一个界线?
弯身行礼、点头、握手、一句感谢的话及问候祝福,就足于表达现代人对他人的敬意,何必要下跪那么唐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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