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马的住宅区习惯上称为“花园”,这个名称不知何时开始使用,是翻译自英语的Garden,还是国语的Taman,或两者都不是,“花园”是华社自创的名称。
马来人居住的传统村庄,我们称它为甘榜,英治政府在1948年成立华人聚居地,被称为华人新村,后期建筑的住宅区都称为“花园”,一直沿用至今。
读者们可能以为“花园”不是规范词语,其实不然,《现代汉语规范词典》就有这么的解释:“某些住宅小区的通名”;但在商务的《现代汉语词典》却没有相关的解释,可见“花园”并不是在中文世界那么通用。
在中国,各地方命名都有一些法规,住宅区亦如此,可以称园、苑、公寓等,并要求不应重名,避免同音、谐音,但都未有用“花园”的,推想“花园”是我国的用法,与其他华人社会没有任何关联。
用“花园”作为住宅区的代号,可没有合理的解释。“花园”既是“种植花木供游玩休息的场所”,怎可与住宅区混淆呢?
在怡保,有几个住宅区的名称只用“园”一字,如“文墨园”、“桂和园”、“沙田园”,这般称呼比用“花园”简略,也较顺口,可更贴切地说明是个住宅区。
(南洋·霹·词典翻一翻07011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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