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July 20, 2015

得改善的居住环境

一个州议员,最常接到的投诉是道路破损、沟渠阻塞、垃圾堆积、野草丛生、巴刹屋顶漏水、地区淹水,以及运动场所器具破坏等。翻开地方新闻版,每天都有好几篇这类的新闻。
这类层出不穷的问题,大部分都在地方政府管辖的范围,它应该负起责任解决。一些住宅区或花园外的道路是陆路工程局的工作,河流则是水利灌溉局的责任。一些仍自治的新村,新村发展委员会负起责任,拨款可来自城市和谐、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乡村发展局。
这些问题为何没完没了,部分原因是没有定期维修,如道路破损是难于避免,非定期维修不可,不过,这也关系到建筑的素质;河床阻塞,是因为河边野草的生长,豪雨的水量大造成缺堤,不负责任的居民把垃圾丢入河中等原因,水利灌溉局就得定时清理。住区沟渠阻塞则由地方政府解决,这得每月进行挖掘及清理工作,铲除野草也如此。
每个地方政府都有二三十个县议员,成立了大约10个小组,分门别类地处理问题,县议员也分别安排处理一个地区。如果这些议员都有执行任务,县议员员工也依据投诉完成工作,地方问题将会少之又少,州议员也不用疲于奔命,有机会接到居民那么多的投诉,每周都可见报。
一个问题的解决,在于有关当局的行政效率。有的情况是,投诉后是否有采取行动,是否得一一拖再拖,甚至石沉大海。对于反对党议员的投诉,因政治利益的考量,地方政府是否配合,也成问题。
有的时候,较大的工程如建筑河堤及桥梁等需要较大的费用,有关当局会以拨款不足作为理由搁置,这就得由州政府去评估问题的轻重缓急而给予拨款。
这些基本的居住环境问题,地方政府是不能推卸责任的。连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,政府都做得不好,要达到先进国目标,也只是一个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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