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来女性衣着成了社会议题。起先是体操女运动受到抨击,接着是一些女性到各政府部门办事被拒门外,或被逼围上沙龙遮盖。
这类事件的发生,不应当做是单纯的个案,也不纯粹是职员及守卫的个人行为。没有获得上方的知悉或指示,他们敢干预别人的衣着吗?别怪罪在“小拿破仑”,把问题缩小,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。
上政府部门,人们只要衣着端庄,就不应该受到干扰。露小腿、手臂,在大马这种酷热的天气下,是非穆斯林普遍的衣着,并无不得体,也未冒犯任何人。任何人若因这种衣着产生遐思,或感到厌恶,是个人素养问题,与穿着者无关。
这些职员们不能以个人的宗教习俗及价值观,来判断他人的衣着是否符合标准,尤其对方是非穆斯林。
如何穿着是个人自由,只要不故意暴露,有伤风化,就不应该加以干涉。职员的干涉行为既妨碍了工作,浪费时间,也给人们造成不便。他们应该把注意力专注在工作上,而不是别人的身体上。
虽然穿着是个人自由,个人权利应该受到尊敬,但穿着暴露到政府部门办事乃有失礼仪,也对有关部门有不敬之处,是应该自我约束的。
人民就此事件的投诉及抗议是合理的,不然,在无人反对之下成了惯例,当做是理所当然的,到时才来反对就迟了。
内阁宣布民众可自由穿着,这类事件应该就此平息。任何政府职员若滥用职权,应该受到查办及惩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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