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November 18, 2012

从另一个角度看陈杰毅性事

陈杰毅日前被新加坡国大纪律委员会处分,失去了教育部提供的奖学金,但并未被开除学籍。这个处分是否恰当,见仁见智,不过该委员会不愿公布上月杪听证会的结果及处分的理由,就令人觉得不够透明度,也缺乏说服力。

陈杰毅因把与女友李美玲性爱照片及短片上载,还广邀性爱好者交换性伴侣及玩性游戏,引起国人的注意,以及卫道者一轮道德批评。
陈杰毅是新加坡优秀的法律系最后一年大学生,本身应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,当知其行为是否触犯国家法律及大学生行为守则,以及会面对的后果。
陈杰毅及大马籍女友的举止,若以社会道德作准,是大逆不道。他自己虽然能坦然面对,但为私己理由,而使家人蒙羞及承担社会压力,是不应该的。
但在这个法治的社会,道德错误不能当作是一种罪刑,因此,在道德行为上,陈杰毅纵然有缺失,是否应该受到惩罚,则应该依据法律角度作出裁决。
扮起道学家面孔,作出道德批判十分容易,人人可为之。只是陈杰毅事件,也应该从社会学及心理学角度去进行探讨,了解他们的生活及教育背景,聆听他们的想法及意见,以作为参考及研究,作为社会思想行为教育的材料。
如同性恋一样,我们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,赞成或反对对同性恋者不重要,他们还是会依然故我。对陈杰毅公开性事,严厉的批评起不了作用,就让他俩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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