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November 4, 2012

燕业垄断的疑虑

我国燕业风波至今,最常被提及的字眼是“官商勾结”及“燕业垄断”。官商勾结可解释为官商合作,燕业垄断则表示有人或集团垄断此行业,谋取暴利,破坏了自由贸易的原则。

燕业从生产到出口的结构是:燕农------收购者/加工厂------出口商------外国入口商,有心人如何进行垄断?
燕农可在法律许可之下自由引燕,有心人若要垄断,就要限制加工厂及获得出口(中国)准证公司的数量,形成一个漏斗模式。农业部已表明会开放更多加工厂执造给申请者,因此,若论垄断,还在多少公司获得出口(中国)准证?据知目前获得准证的不上10 家,难免会叫人怀疑,为何出口准证不能完全开放给任何申请者?为何加工厂不能获得出口准证?
马来西亚燕窝商联合会与农业部关系密切毋庸置疑,在中国南宁签署的协议书未提及毛燕难于推卸责任。在毛燕不能出口最大市场的中国,毛燕就只能内销,或卖给收购者、本地加工厂,在缺乏外国竞争者之下,毛燕价格将受限,本地加工厂即垄断了毛燕市场。
马来西亚燕农合作社的成立为燕农开辟了另一条新的管道,燕农可加入该合作社,比较毛燕价格,选择把毛燕出售给合作社或公开市场。该合作社将设立加工厂,也获得燕窝出入口准证。该合作社既表明为全国燕农服务,只要成为合作社会员就会获得许多便利,若然,燕窝价格应会逐渐好转。
该合作社领导人也声明会在未来增加股份及资本,社员人数会从现有的100名逐次增加,显示该社没有成为另一个垄断燕业集团之意图。不过,一切都待事实证明。
燕业的健全发展,还是全面开放为佳,没有任何限制及协议的约束,让市场供需决定价格,让品牌及品质决定销量。政府应该给予协助,而不是干预。
签署南宁协议书本是相当争议性的。为何唯独燕窝出口要协议书?因特别事故,协议书有其目的及意义,但也应该有时限,如23年后取消,而不是成为永久的束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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