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几天远行,发觉道路车辆行驶速度都减低了,很有秩序,在联邦大道上大多都保持不超过每小时110公里的时速。
尽管自动执法系统AES备受争议,但立竿见影,飚车族收敛了,道路也更安全了。为逞一时之快,即危害到自己及他人性命,也使荷包缩水,何必呢?
安装AES本有其作用,只是推行的时机及方法不对。大选将至,政府要推行,何必急于一时?既然这系统是包赚的生意,又何必要外包,给外人赚享暴利?
人民被罚款虽然不甘不愿,但若罚款进入国库,也无话好说,部分罚款(佣金)流入私人口袋,难免会令人感到不满。这是个亿元生意,政府何理让私人自肥?
该公司安装地点也非常争议,如时速三四十的道路地段安装AES,摆明是搵人民的笨,引君入瓮,如同敲诈。
驾驶超速被罚款本无争议,只是驾驶者有时非蓄意超速,被罚款也是无可奈何,只是罚款数额太高,每张300令吉,占每个月收入的百分不小,超出许多人的预算,使人民受苦。
AES的实行,还是在大选之后吧,到时谁当交通部长也未知,亦不知会否修改政策,到时罚票又要如何处置?
若要实行AES,也应该有个一二月的适应期,让人民调整驾车的态度,也应该把罚款降低,如每月前3张罚票只收100令吉,其余才收300令吉,如此可减轻人民的负担,也避免政府继续遭到指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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