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May 17, 2010

犯交通规则不宜重罚

近日交通部表示,交通传票罚款不再折扣,令人感觉到交通部这次是认真的。

人们侵犯了交通规则,领到传票是活该,谁叫他不奉公守法。只是罚款至少都在100令吉到300令吉之间。迟还还要另加罚款,若张数太多,如何有能力清还却是个大问题。

以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,动辄上百的罚款,的确是不轻。有时是无意的过失,几张50大钞便展翅高飞,对于一般受薪阶级,那有不心痛之理。因此,我认为,罚款若能根据汽车引擎CC以及犯错次数打折扣,如此可兼顾到一些经济能力较差的驾车者。

交通部如何累积了那么多传票,令人感到非常惊讶。只要禁止有关驾驶者更新驾驶执照,他们就会乖乖就范还清罚款,看来问题不完全在收到传票者,交通部也应该负上效率不佳的责任。

交通部不要为了要增加国库收入而使用重罚,也不可随时改变罚款制度,有时可打折扣,有时又“不二价”,令人难于适从,也叫多付的被罚者感到愤愤不平。

交通部也应该考虑到罚款的目的,原是为减少人们侵犯 交通规则,维护路上交通安全。如果重罚不能奏效,就应该思考其他良策,如在电视打宣传广告,联合教育部加强学校教育等。

人们看到攫夺犯横行,治安不靖,都没有被严厉打击,以减少罪案;我们这些善良的人民,只为了触犯普通的交通规则,便要被一一被罚,当然是心不甘情不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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