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天翻开报纸,都会在霹雳版上看到许多有关地方环境的新闻,野草丛生、沟渠阻塞、道路破损、雨水泛滥等,问题永远都解决不完,各议员也都乘机上报博宣传。
市县议会一直都在处理这些问题,但这些问题却一直都存在着,而且有些甚至已经存在相当久远,搁置没有处理。
根据我的观察,地方政府在处理这类问题缺少了一个完整的系统与计划,县议员及人民提出投诉,如果催促得紧,又见了报,他们就采取一些行动,因此,许多问题都是在“一催三清”之下才能解决,否则一拖再拖,不知何时何日,才能有结果。
地方政府在处理民生问题,资金的分配问题也颇重要。有些基建问题需要较大笔的费用,就不能立即开工,还要等州政府拨款,有些工作属于州公共工程局或水利灌溉局范围,他们也不会负责。但基本上,他们是应该考虑问题的缓急,受影响的人口数目等因素。
我见过一个例子,县政府为了方便10多户人家,花费了几十千令吉把一条约200米长的郊区道路铺上柏油。这笔钱如果作其他用途,绝对更有实效。
另外一种普遍情况则是,执政党要人居住的地区及面前的道路及沟渠建设,都会比其他地方好。这是私心使然,见怪不怪。
地方政府若要赢取民心,首先就应该一次过地临场调查及记录整个地区的问题,把它们归类,紧急者如水灾、淹水等问题优先处理,其余安排次序先后一一解决,而不是如现在一般,有投诉才处理,令人觉得他们很被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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