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March 12, 2010

电脑班不宜编在正课

吉隆坡一间华小因电脑课被家长控告到法庭去,引起民间的关注,也出现一些混淆意见。

电脑课是否应该编入正课,不只是家长及董家教支持与否可决定。教育法令规定小学每周上课50节,这项条例必须遵守。增加了2节电脑课,节数已经超出了。

因此,30余间直辖区华小董事部宣称支持电脑班编入正课,明显是忽略了该项条例。即使是教育局局长,也没有权力批准电脑课编入正课。

另一项应该考虑的是,这些电脑班都是私人公司包办,教导的主要是电脑课程,与教学没有关系。电脑教师也没有教育局发出的执教准证,因此,并没有权力在正课时间执教,任何人授权他们进行授课,都是违法的行为。若果学生在电脑课时发生意外,如触电、跌倒受伤、电脑教师处罚顽皮学生不当被告,谁能承担这个责任?

这电脑班因由私人公司管理,因此学生必须缴费,这就违背了小学免费教育的宗旨。政府有足够的资源栽培电脑教师教导电脑课程,为何要交由私人公司负责?

小学生要学习的电脑知识及实用技能不多,没有必要使用正课时间学习电脑,在课外参加一些简短的电脑课程就足够了。支持电脑课的董家教只是夸大了电脑班的功能吧了,也因为电脑公司回扣一些佣金给董家教,使他们“见钱眼开”,忘记了教育的本质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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