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认识的催泪弹,只是从电视荧幕看到,不知它的威力如何,只知要让示威者好受就是了,让他们眼睛受累而放弃集会。
警方对付英语教数理万人集会,发射了200余颗催泪弹,也阻扰不了他们呈交备忘录。他们呈交了备忘录就解散了,所以这些催泪弹是白射的啦。
警方对付集会者的标准是什么?如何才算是非法集会?几时才须要动用到催泪弹与水炮?警方有时两者齐用,有时又让他们和平地地举行,如去年的净选盟与兴权会游行,人数更多,也没有造成什么破坏事件,一颗催泪弹也省下来了,却也不是顶好?尤其是经济不景,省下了催泪弹,不也益了国库。
人民参与集会或游行,都有目的,要请愿、有诉求,或展示力量,目的达到了就会解散,肚子饿了就会开溜,远地来的还要赶乘巴士回家,所以也不会集会太久,所以不管他们,也会自动解散。
许多人都不喜欢参与集会及游行,除非是情势使然,不然安宁过日不好吗?催泪弹及水炮的滋味并不好受,烈日当空下游行也令人疲累,公路使用者也会为道路阻塞而感到厌烦。因此,集会或游行大多是情非得已,没有其他代替管道,政府就应该观察参加者的人数,把它当作是民意的反映,以作为政策的参考。
这次的英语教数理,参与者虽仅1万,比号召者的10万目标有什大差距,政府还是应该认真考量,不要把集会纯粹当作是反对党的把戏。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