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February 27, 2009

解除过路费这紧箍咒

每一趟与妻驾车从怡保会娘家万津,都要缴付一笔过路费,来去近60令吉,难免感到不忿。

古时,山贼手握大刀在偏远路径挡路,以收取过路费,其恶不可恕;如今现代社会,也有索取过路费的,应作何解释?

道路工程是政府所建,大道公司只做维修工作,便可合法地向道路使用者收取超高的过路费,钞票滚滚而来,盈利以亿计算。世上哪有这般好勾当?

政府与大道公司签约,怎的没有睁大眼睛,利益都归大道公司,代表人民的政府怎么就偏帮别人去了?当年合约不合理,能否检讨,是法律问题,政府签署能不算数最好。

政府现今把过路费调高的计划挪后,赔偿了2亿多,也还是人民的纳税钱。不过,不用掏荷包也好,钱不补贴,也不知会做何用途?

中国有成语“朝秦暮楚”,政府24小时内宣布大道起价又收回,令人叹为观止。在此奉劝当政者,决定莫草率。人民做事,尚且受诫“三思而行”,国家大事,岂可如孩童玩泥沙,不作深思熟虑的?

过路费是人民头上的紧箍咒,每次起价,人民就喊穷头痛,政府非设法解脱这紧箍咒不可,不然反对党在大选频频借题发挥,政府要如何招架?选票流入敌人票箱,又能怪人民的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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