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January 8, 2009

民选村委会行之不难

波赖区州议员曾敏凯与迪遮州议员郑立慷,在其选区数新村举行村长选举,给推延民选市县议员及村委会的民联州政府一个很好的示范。可见是否民选,在于意愿,不关乎民联称的技术与花费等问题。
何谓技术问题?是进行选举的程序与工作出现难题,还是民联在合法化村委会方面面对法律困难?都没有一个清楚的解释。若以花费作为理由,把购买官车丰田佳美从2000CC提升到2400CC的多余款项11万2千令吉(16辆X RM7000)用作134个霹州新村选举,应该绰绰有余吧。波赖区与迪遮区都没有向州政府要求拨款,选举还不是照跑?哪有什么技术问题?
行动党及公正党在大选前曾强烈要求前朝政府进行地方议会选举,当权后能不遵守诺言的吗?虽然民联未完全拒绝民选,但是答案却相当含糊。如今遴选的市县议员仍有许多纰漏,标准不明确,离选贤与能有段差距,作为奖励者有之,作为培植己方势力也有迹可寻。据闻也有以非政府组织固打当选市县议员的民联党员。民联成员党之前所推崇的清廉、公正、透明的准则在哪?
仔细研究,政治因素才是推延地方选举的主因。垄断市县议员及村委会,才能断绝国阵地方领袖获得经济利益(虽然数额甚少)与抑制他们的政治影响力,对巩固政权有利。若通过选举,难保会出现非民联或属意的候选人中选,多少都对民联政权的威信是项打击,也会挫低该党地方党员的士气,影响党的发展。这也显示民联对地方选举能否胜利没有绝对的信心。
曾敏凯表示,有关中选村长将推荐给州政府核准。希望有关选举成绩受到尊重与接受,不会节外生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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