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人民联盟”正告,其简写为“民联”,而非“人联”,“人盟”或“民盟”。据称,连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也已宣布,“民联”是规范。
“人民联盟”本身取正名或简称,都属本身权利,外人无权干预。只是,如果是在公名正名时,就把“简称”一并公布,就不必大家费心思,引起不必要的麻烦。可 是,“人民联盟”却任由人们自由发挥,到最后才敲定“民联”。只是,在宣布“统一简称”为“民联”时,却还是欠缺一番语文规律根据的说明。
为 一串长名取简称,如果是不涉及字义,就可以是主观任取。但是,“人民联盟”是明确的“政治语言”,传达明确的政治信息。为“人民联盟”取简称,通常就必须 根据语言习惯,确保简称之后出现“误解”。有时候,也要兼顾是否已有人使用,避免混淆。例如,“人联”已有砂拉越人民联合党使用,而“民联”则有林苍佑以 前领导的民主联合党采用。当然,“民盟”实际上早就是“民主同盟”的简称。实际决定时,最好能把这个避免混混淆的因素考虑在內。但是,最为重要的却还是要 照顾到语言习惯。
在汉语里,有一种把单音词生成为双音节词的方法,如:
民—人民 国—国家 睡—睡觉
所 生成的双音节词,其义跟原单字其实是一样的:“人民”的意思就是“民”,“国家”的意思就是“国”,“睡觉”的意思就是“睡”。从这一层意义来看,“人 民”缩成单字使用,大多数情况只能取“民”,才能正确表达其义,取“人”的话,意义就不贴切了。同样的,“国家”缩单,取“国”不取“家”,把“国人”写 为“家人”,“国旗”写成“家旗”,肯定笑话。至于“睡觉”用的一切,只能是“睡床”,“睡衣”,“睡房”,“睡袋”,谁听过“覚床”,“觉衣”,“觉 房”,“觉袋”?
“人民联盟”简称“民联”,单看“民联”二字,其意义是不是比“民盟”贴切呢?答案显然不是如此。因为,“联”固然可以是“联盟”,但也可以是“联合”如 “联办”,或是“联合会”,如“妇联”,也有另一种用法,“工联”是等于“总工会”的意思。相反的,“盟”还原只能是“联盟”或“同盟”,意思一样。
还有一层,在“人民联盟”里头,公正党、行动党和回教党之间的关系,如何称谓?是“盟友”还是“联友”,是“盟党”还是“联党”?可见,比较确切的显然还是“民盟”。
当 然,语言乃“约定俗成”,本来是“每下愈况”,长久误用之后,错的“每况愈下”反而变成对了。所以,若公正党和规范理事会行使权威,“民联”最终必然是正 名。只是,有时候,权威不一定就绝对是正确的,包括“华语规范理事会”也不例外。从正确传达信息的立场出发,继续使用“民盟”并没有错。(作者:赖顺吉)
***赖顺吉语文造诣甚高,说的甚有理。我想,“民联”的发音比”民盟“好。min meng听来不佳,在客话是“民盲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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