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隆坡i-city KFC员工打人短片上载youtube之后,观者无不哗然。
“观众永远是对的”这句营业界的“祖训”,被这些员工砸了。
从短片来看,顾客生气有理:排队等了一个小时,然后被告知炸鸡没了,任何人都会生气及埋怨;有人出声责问,即使声浪高,也不是无的放矢。
员工骂人打人就无理了。若鸡块不够,就要先说明,叫顾客别等了,也要温和地安抚等待者的情绪,这才是对待顾客之道。
但这些员工选择以粗暴行为应对,不是要把顾客赶走吗?
KFC公司事后采取了适当的行动对付这些员工,并进行调查,但就只是少了一句道歉,也没有说明要作任何赔偿。
虽然公司表明事件仍在调查,但事实相当明显,先道个歉那么难吗?道歉有望挽回声誉,反之,人民感到愤愤不平,公司生意不受影响就难了。
该公司在遴选及培训员工方面,真应该认真作出一些检讨。看那名员工被叫到警局问话后,还对记者扮鬼脸耍猴子戏,那种恶劣的态度,哪有丝毫忏悔之意?这种人哪可担当有关服务工作呢?
这种事件引发一些人的族群心理反应是难免的,没有人能禁止他们作如何想,重要的是公司及警方的处理态度要非常认真及谨慎,滋事者应该受到对付,以示法律的公正。
如果和解不能给滋事者足够的教训,也不能做到警戒后来者的作用,受害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才有积极的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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