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联自308在霹雳掌权,新县议会在前些时候成立了,但新村委员会还要待明年一月才能接手,令人感到纳闷。
民联政府要使村委会合法化,是正确的做法,但这不是关键问题,尽早接手村委会职权才重要,接管了也就可履行职责,颁发委任状既然是州政府的权力,津贴也是州政府支付,要合法化又有何难处?
霹州有800余甘榜头领,都已在今年8月通过选举上任,他们的人数更多,华人新村仅134个村委会,却还要迟4个月才可能实行,如何能说得过去?
至今为止,并没有听闻原有的村委会拒绝移交职权及财物,联邦政府也已安排原有的村委会另外的职务,还保留450令吉的津贴,因此,民联政府只要委任了人选,大半都可顺利地接任。
当今民联政府在接管村委会行动都甚迟疑,若正式接管之后,村子将有2个领导组织,双方互相敌对,地方建设工作如何进行,还是得有周详对策。以往地方及房屋部给新村每年上十万的拨款,从此都不会再交到民联村委会的手上,到时将只能大量依赖州政府拨款,这对州政府将是个不小的负担。
以往新村的发展,大多靠村委会与新村发展官所提呈的计划进行,缺乏了专业化的咨询,与周全的环境策划,拨款的效益并不能充分发挥。因此,民联政府有必要成立一个部门,委派专人亲身下野,为新村发展做出更好的规划。
Thursday, November 6, 2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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